手機是朋友在香港幫我帶的 XS 金,才用了一個星期。1月4號下午本來約好朋友去南京路逛街,結果早到就一個人去七浦路逛街,買了一些東西,17點30幾分的時候回完她微信,把手機放包里再去看看有沒有大衣就往前走,走到新興旺1樓3街13號的時候,店里2名店員很熱情的說進來看看,喜歡的可以試試,就拿了一件大衣給我試,我想著試就試吧,就脫了外套把包放在她家的椅子上了,沒多想就轉身穿好衣服照鏡子,不合適就又脫了,再轉會身的時候覺得不對勁,店里另一個店員不見了,我下意識趕緊去看包發現包被拉開了一個口,發現不妙,趕緊一看果然手機已經不在了,我趕緊問店員,你另一個同事去哪了她偷了我的手機,店員說我不知道呀,我說你電話借我用一下,打過去已經關機了。
我馬上打110報了警,警察來了之后,店員說店里就她自己沒有我說的另一個人,死活不承認另一個人是她店里的人,我敢百分百肯定就是那個店里的人偷得,我讓警察調監控看,警察卻說讓我先去就近派出所報案先,派出所要坐兩站公交車,本來離案發到他們來才十幾分鐘,調監控可能小偷沒跑遠。
他們這是什么報案方法,真是覺得他們故意要放走小偷,真是心寒,白白浪費了破案時間,可恨小偷,那家店就是個賊窩,千萬遠離,可恨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