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禮拜 我去 臺東當代 拿衣服(落在那的)之后的我在游戲廳哪的樓道里給朋友打電話 他經常過來看看 之后他就去滑旱冰了 我打完電話 快走的時候他說 叫我跳鬼步 (還在樓道那) 過了一會說用一下我的手機記個手機號 然后 拿 著我手機就跑了 跑得飛快(IPhoneX 啊 我心愛的手機就這么被搶走了)。
當晚報警臺東派出所 拒絕立案 這是什么意思 光天化日之下 東西被人搶奪走了 不給我立案 派出所所謂的原因就是 見過面算認識 不能給立案 ,那是不是在大街上我看見一個漂亮姑娘我第二次看見她 就是認識她了 這什么邏輯 我真佩服現在青島公安的 辦事能力 , 派出所門口還寫著人民警察為人民 我不是人民么 怎么除了是不幫我 。